交易否决权——实力与地位的象征 历史仅十人拿过 老詹拿两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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剛剛,詹姆斯跟湖人完成瞭兩年續約,詹姆斯在這次續約中獲得瞭交易否決權,現役球員中,隻有老詹和比爾有這個權利。

關於這個否決權,其實咱們可以說道說道。


NBA裡的交易否決權有兩種,一種是“被動的”,另一種是“主動的”。

庫裡沒拿過交易否決權

前者,是規則賦予球員的——很多很多球員都被賦予過這個權利,比如麥基啊、波普啊、小橋啊、頓寶啊……

這種被動的權利是勞資協議規定的,在某些特殊情況下,球隊在某些時段裡不可以交易這位球員——例如,2022年太陽匹配報價留下瞭艾頓,此時按照勞資協議,太陽一年之內都不可以交易艾頓。這就是規則賦予瞭艾頓一年的交易否決權。

比爾toKD:你還比我少一權喲

後者,是球員和球隊商討出來的——歷史上沒幾個人能有實力有地位找球隊要這個玩意兒,當然瞭,有實力也有地位的球員,也不一定會去要或者說不一定能要到這個權利;

根據記錄,NBA歷史至今僅有10人從球隊那裡得到過這個權利,他們分別是:詹姆斯、加內特、安東尼、諾維茨基、科比、韋德、鄧肯、大衛-羅賓遜、約翰-斯托克頓和比爾。

其中,隻有詹姆斯拿過兩次——第一次是在騎士,另一次是今天在湖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