律师:被禁足球员若无扎实证据上诉,可能引来进一步查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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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月13日訊 中國足協在9月10日公佈瞭一批“禁足”名單,其中43人的處罰期為終身、17人的處罰期為5年。名單發出後,包括孫準浩、埃沃洛、汪嵩、蘆寧在內的多名涉事球員均否認參與假球。律師張冰發文稱,球員因為沒有紮實證據的否認,可能會引發公安和足協的進一步查證。

張冰律師發文內容如下

1.紀律準則中七天的申訴期,未精準解釋是否包含發出處罰的當天(10號),所以保險起見,把申訴期最後一天定在16號為妥。

2.所謂申訴的難度,眾所周知,因為勝利的唯一標準是要撤銷處罰,而不是減輕處罰。

3.請球員慎重決定是否選擇申訴,因為沒有紮實證據的否認,可能會引發公安和足協的進一步查證,其邊界需要慎重再慎重地考量。

4.若確有冤情,謹慎選擇維權代理人,謹防足協派出來息事寧人的倒鉤。

5.若確有冤情,等勝利的那一天,再發聲明不遲,要相信正義不在當下。